本网讯 【李 金】为了深入贯彻执行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全国“两会”期间全省监管场所安全防范检察工作的指示。2月20日,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闫永江,临渭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张斌畅一行四人深入监管场所督导检查工作。
闫永江检察长分别查看了渭南监狱、临渭区看守所值班备勤及各项安全监控设施,对近期出入监区、值班巡控和其他工作人员出入等情况进行实地了解,并听取了监管场所负责人对医疗保障,疫情防控、安全措施等工作情况的汇报。
闫永江检察长强调:一是监管场所监管安全社会关注度高,敏感性强,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乃至国家安全,派驻检察室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当前监管场所的安全防范检察工作。二是派驻检察室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部门和监管场所对疫情防控的新要求,督促监管场所严格按照新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三是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一定要按照上级要求,坚决执行各项工作规定,在依法监督监管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同时,积极投入到监管场所的日常检察监督工作中,促使各项执检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全年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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